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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5日,按照公司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实施方案部署,公司总部在副总经理赖海燕(女士)的带领下,共同学习了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及其新义、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有关安全生产内容宣贯及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,公司各项目利用晚上及雨天休息时间在项目部安全科的组织下,共同学习了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和公司新修订的《安全操作规程》、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活动,以下是本周活动开展情况:
1、《安全生产法》宣贯学习
2、《安全生产法》新义宣贯学习
3、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有关安全生产内容宣贯
4、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
5、平和县大溪镇后时片区防洪工程项目部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开展照片:
6、武平县岩前镇岩前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项目部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开展照片:
通过贯彻学习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及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等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提高了全体员工及工人的安全法律意识,提升了全体员工及工人的安全风险意识,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,牢固树立“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意识,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加强全员、全过程、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,做到安全责任、安全管理、安全投入、安全培训、应急救援“五到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