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“闽水杯”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

来源: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发布时间: 2023-07-03 点击数: 【字体:

各有关单位:

为推动我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,鼓励我省在建水利工程积极创建“大禹奖”,根据《福建省“闽水杯”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,见附件1),经研究决定,组织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“闽水杯”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。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评选范围及评审说明

1.评选范围须符合《办法》第二章 第五条规定;

2.评审要点及获奖者范围、名额及条件(见附件2)。

二、  申报时间

即日起至20231031日(以材料寄出之日为准),逾期概不受理。

三、  申报条件

须符合《办法》第二章 第六条规定:

1.工程项目建安工程造价额在 1000万元(含)以上;

2.符合基本建设程序。

3.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达到优良等级。

4.工程投入使用1年以上且运行正常,或通过竣工验收。

5.竣工验收3年以内。

6.项目建设符合相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。

四、  申报材料

1.按照《办法》的要求,填写申报表并提供如下纸质申报材料(见附件3):

1)申报表(签章原件);

2)主要贡献人备案表(签章原件);

3)诚信承诺书(签章原件);

4)中标通知书;

5)项目初设批复文件;

6)竣工决算(或完工结算)审计证明;

7)申请报告;

8)工程相关证明材料。

以上纸质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(附目录),合订本(采用A4规格打印)一式两份;

2.电子文档(用U盘存储),一式一份。

1)提交的纸质材料扫描件(pdf文件);

2)能体现工程规模、质量、外观、重要性、特殊性和创新性等方面的图片10张;

3)反映工程建设情况的视频文件(不超过6分钟,MP4格式)。

五、  其他事宜

   1. 本次申报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;

   2. 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文档,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协会;

   3. 材料寄出前,经办人须提前与我会工作人员联系,以免材料丢失。

寄件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A12808单元

联系人:杨 扬;   话:0591-8767517087932093

 

 

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

202373



闽水协【2023】33号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“闽水杯”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.pdf

附件1.福建省“闽水杯”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.pdf

附件2:福建省“闽水杯”水利优质工程评审说明.rar

附件3:申报材料模板.rar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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